转关于肖像权:无论在中国、日本、美国,以及任何一个现代国家,街拍都是合法的。
新闻自由权。是指每个人都有权利自由表达、接受和传播信息的权利。包括新闻报道、意见表达和思想交流等方面的自由。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(而不是传媒机构的特权)!
公共场所的自由创作权。包括在街头、公园、广场等公共空间进行绘画、雕塑、摄影、音乐表演、舞蹈等形式的艺术创作和表达。
一群知识分子,在Twitter上因为这种常识性问题,争的面红耳赤,争到互相拉黑,真是令人尴尬…我并没有资格去教育别人,只不过,那些不懂的人会时常跑来教育我…
如果,未经允许、拍摄正脸、没有打码就是违法的。那么,战地记者都是流氓、“马格南”一定倒闭、“普利策奖”必须取缔!
判定为盗摄的核心:
1. 私密空间(试衣间、厕所、浴室等)
2. 隐私部位(裙底、胸部走光等)
侵犯肖像权的核心:商业用途
请问那些“隐私爱好者”:
你有没有去过黄金周的旅游景点?
你有没有看过体育比赛?
你有没有看过演唱会?
你有没有在这些地方拍过照?你有没有叫保安清场?你有没有经过现场几万人的同意?你有没有给所有人都打码?有的话,请继续。没有的话,你叫嚣个什么劲呀?(东京温哥)